关于游戏监管的纠偏
上周五中午,新闻出版署盘中发布《网络游戏管理办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引发相关企业股价大跳水。
对此事的观点和看法,我在上周周记里以及分享过,核心意思是三点:
- 部分条款过于苛刻,有杀伤力;
- 部分条款概念模糊,有陷阱;
- 发布时间考虑不周,太过傲慢。
出版署可能也很快就意识到了作法不妥。一天后,出版署相关负责人罕见地在周末主动公开回应表示:
“征求意见稿立足于保障和促进网络游戏行业繁荣健康发展,对于各方就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及其他一些内容提出的关切和意见,国家新闻出版署将认真研究,并将在继续听取相关部门、企业、用户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。”
然后周一立刻又发布了12月游戏版号批准信息,单次过审版号数量首次过百(105款国产游戏获得版号)。
这次版号发放后,由新华社、人民日报、央视新闻先后发文,使用了相同的表述:
“这次新批版号,是继12月22日新批准一批进口网络游戏版号后,国家新闻出版署又批准发布的一批国产网络游戏版号,有力展示了主管部门积极支持网络游戏发展的鲜明态度。”
其中找补和呵护意味相当明显。唯一可惜的是,没有因为将征求意见稿放在中午十一点半发布而道歉,并处罚一个实习生,嘿嘿。
对资本市场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政策,尽量放在非交易时段发布,包括公司公告也是,通常不会放在盘中发布。按说这应该是一个监管或信息披露的常识,实在不理解这次是哪个“实习生”乱来。
信任的建立不容易,但打破它就很容易。即使这种呵护和找补,叠加腾讯公司每天10亿港币回购,本周腾讯股价也只收复了上周五跌幅的一半左右。
当然,对于长期投资者而言,这不是坏事。即使我们自己已经没钱再买,腾讯的回购实际上就是在帮我们买入。持续买入期间,当然希望股价越低越好,这同样也是一个常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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